南岗区公证处组建于1987年,是全市成立最早的公证机构之一,十余年来,该处本着“服务第一,公正至上”的宗旨,发挥公证机关的“沟通、服务、监督、证明”的职能作用,为南岗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、高效的公证服务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公证业务也由最初的十余项发展到现在的五十余项,公证文书发往全国29个省市、自治区,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,多次受到省、市、区司法行政机关的嘉奖,二次荣立集体二等功,荣膺省级文明公证处和市级文明公证处荣誉称号。
   南岗区公证处现有公证人员6人,其中具有公证员资格的4人,6人中硕士研究生的1人,大学本科学历的4人,大专学历的1人,全体公证人员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证经验。  
   南岗区公证处注重社会效益,对一些确有经济困难的企业和个人,可提供法律援助制度,可予以登门办证,经主任批准后可减量收取公证费,从而使这部分弱势群体得到了法律救济。
 
各位朋友:
  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,公证作为预防纠纷,减少诉讼,维护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、财产合法权益的有效方试,愈来愈显示出它特有的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,弘扬社会文明..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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